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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278
生产企业:北京同济达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807
生产企业: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720
生产企业:北京北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本品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甲硫咪唑片:
1、皮肤及其附件:较多见皮疹、瘙痒;脱发;罕见剥脱性皮炎。
2、胃肠系统:恶心、呕吐、厌食、上腹部不适;有急性唾液腺肿胀的个案报道。
3、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痛、肌痛。
4、血液和淋巴系统:较多见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较少见严重的粒细胞缺乏症(可表现为口腔炎、咽炎、发热等)、血小板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或凝血因子Ⅶ减少。
5、肝胆系统:可致肝损害,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总胆红素(T-BIL)、直接胆红素(D-BIL)、间接胆红素(I-BIL)等实验室指标升高;罕见肝衰竭。
6、内分泌系统:有胰岛素自身免疫综合征(伴有血糖水平显著下降)的不良反应报告。
7、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味觉紊乱(味觉障碍、味觉减退、味觉丧失);有神经炎、多发性神经病的个案报道。
8、其他: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相关性小血管炎(可表现为肾炎及累及肾脏的小血管炎、肺浸润或肺泡出血、皮肤溃疡和关节疼痛等)、红斑狼疮样综合征、间质性肺炎、药物热。
甲硫咪唑乳膏:
1、较多见的为给药局部皮肤不良反应,如瘙痒、灼热、紧缩、脱屑、丘疹等,发生率约为19.4%。但局部不良反应大多较轻微,一般可以耐受,无须处理或稍作处理,约在出现1-2周后自行消失。
2、全身不良反应明显少于口服途径给药(20.3%),主要为肝功能异常和白细胞减少,发生率均为1.4%(1/72)。口服给药发生的其它全身性不良反应未见发生。
3、应注意约有10%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病人在未进行治疗时,其白细胞数即偏低(白细胞计数低于4000/mm³),这通常与粒细胞减少有关。
禁忌:
1、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甲巯咪唑、其他硫脲类衍生物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3、在接受甲巯咪唑或丙硫氧嘧啶治疗后,曾出现粒细胞缺乏或严重骨髓抑制者禁用。
对本品高敏者以及局部皮肤有破损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