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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加速期和急变期、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骨髓瘤。另对头颈部鳞癌、复发性转移性卵巢癌、肾癌等亦有一定疗效,与放射治疗同时应用可作为放射增敏剂,可增加治疗头颈部鳞癌的疗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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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505
生产企业: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1282
生产企业:山东安信制药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本品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加速期和急变期、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骨髓瘤。另对头颈部鳞癌、复发性转移性卵巢癌、肾癌等亦有一定疗效,与放射治疗同时应用可作为放射增敏剂,可增加治疗头颈部鳞癌的疗效。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报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禁忌:
1、水痘,带状疱疹者禁用。
2、各种严重感染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