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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等。由于本品对多数氨基糖苷类钝化酶稳定,故也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耐药菌株所致的严重感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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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244
生产企业: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0867
生产企业: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0480
生产企业: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1406
生产企业: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384
生产企业: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1349
生产企业:山东安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0006
生产企业: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原料药(注射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918
生产企业: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铜绿假单细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等。由于本品对多数氨基糖苷类钝化酶稳定,故也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耐药菌株所致的严重感染。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出现肾功能衰竭的报道。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禁忌: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