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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在临床急需静脉给药治疗疼痛或高度发热时,其他给药方式不适合的情况下,用于中度疼痛的短期治疗,尤其是外科手术后疼痛。也可用于发热的短期治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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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1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993
生产企业: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2.0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985
生产企业: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463
生产企业: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规格:1.0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008
生产企业: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754
生产企业: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1.0g(按盐酸丙帕他莫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7729
生产企业: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535
生产企业: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797
生产企业: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按C14H20N2O3·HCl计算1.0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981
生产企业: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014
生产企业: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516
生产企业: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627
生产企业: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在临床急需静脉给药治疗疼痛或高度发热时,其他给药方式不适合的情况下,用于中度疼痛的短期治疗,尤其是外科手术后疼痛。也可用于发热的短期治疗。
常见不良反应主要是注射部位局部疼痛(10%)。发生率低于万分之一的不良反应有头晕、身体不适、红斑或荨麻疹等轻度过敏反应、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贫血、低血压、转氨酶升高和接触性皮炎。有发生急性休克和医护人员发生接触性皮炎和严重过敏反应的报道。
禁忌:
对本品及其成分、对乙酰氨基酚过敏的患者;严重肝功能损伤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30毫升/分钟的患者;小于3个月的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