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低分子肝素禁用于下列情况下:
· 对低分子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注射液中任何赋形剂过敏。
· 有使用低分子肝素发生血小板减少症病史(参见【注意事项】)。
· 与止血异常有关的活动性出血和出血风险的增加,除外不是由肝素引起的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 可能引起出血的器质性损伤(如活动的消化溃疡)。
· 出血性脑血管意外。
· 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 接受血栓栓赛疾病,不稳定心绞痛以及肺Q波心肌梗塞治疗的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的患者。
一般不适宜在下列情况中使用本药:
· 严重的肾功能损害。
· 出血性脑血管意外。
· 未控制的高血压。
一般不能同以下药物共同使用(参看【药物相互作用】)
· 乙酰水杨酸(镇痛、解热剂量)
· 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
· 右旋糖酐
· 噻氯匹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