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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磺胺嘧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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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本品用于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急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更多»

【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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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400m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0041

生产企业:黑龙江瑞格制药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3320

生产企业: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920

生产企业: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400m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0041

生产企业:黑龙江瑞格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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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3320

生产企业: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920

生产企业: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650

生产企业: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0335

生产企业:四川康特能药业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2406

生产企业: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1g,甲氧苄啶2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896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2511

生产企业: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0209

生产企业: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841

生产企业: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0629

生产企业: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1393

生产企业: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270

生产企业:焦作福瑞堂制药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0389

生产企业:重庆申高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2536

生产企业: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3352

生产企业:通化兴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1499

生产企业: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495

生产企业: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794

生产企业: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嘧啶片

规格:磺胺嘧啶0.4g,甲氧苄啶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518

生产企业: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急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副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偶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禁忌:

1、对磺胺类药物和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2个月以下婴儿、早产儿禁用。

4、肝肾功能不良者、血液病患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