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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乙红霉素片

(还有177个药企有生产)

【功效主治】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更多»

【治疗疾病】

品牌推荐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算0.125g(1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1228

生产企业:云南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0.25g (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268

生产企业: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算0.125g(1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889

生产企业:上海福达制药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算0.125g(1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1228

生产企业:云南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0.25g (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268

生产企业: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算0.125g(1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889

生产企业:上海福达制药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算 0.125g(1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2121

生产企业: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3634

生产企业:上海腾瑞制药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算 0.1g(10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6020435

生产企业:江西鸿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0.125g(1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4472

生产企业:大连美创药业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0.125g(12.5万单位)(按C37H67NO13计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500

生产企业: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0.25g(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0205

生产企业: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算 0.125g(1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0780

生产企业: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0742

生产企业: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算0.125g(1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1250

生产企业: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算0.125g(1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379

生产企业: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0.125g(1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0071

生产企业: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算 0.1g(10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347

生产企业: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算0.125g(1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1047

生产企业: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902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算50mg(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124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琥乙红霉素片

规格:按C37H67NO13计算 0.125g(12.5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152

生产企业: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作用与功效: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副作用: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