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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还有18个药企有生产)

【功效主治】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性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 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 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 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 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 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更多»

【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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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 甲磺酸帕珠沙星0.5g(以帕珠沙星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656

生产企业: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5g(以C16H15FN2O4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326

生产企业: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3g(以帕珠沙星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3060

生产企业:辽宁海神联盛制药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 甲磺酸帕珠沙星0.5g(以帕珠沙星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656

生产企业: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5g(以C16H15FN2O4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326

生产企业: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3g(以帕珠沙星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3060

生产企业:辽宁海神联盛制药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3g(以帕珠沙星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467

生产企业: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帕珠沙星0.5g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1055

生产企业:江苏亚邦生缘药业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3g(以帕珠沙星计):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0102

生产企业:陕西金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3g(以帕珠沙星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913

生产企业: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以帕珠沙星计)0.3g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048

生产企业: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3g(以帕珠沙星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152

生产企业: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帕珠沙星0.3g与氯化钠 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979

生产企业: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帕珠沙星0.3g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007

生产企业: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5g(以帕珠沙星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804

生产企业: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3g(以帕珠沙星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1044

生产企业:紫光古汉集团衡阳制药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0.5g(以帕珠沙星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821

生产企业: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帕珠沙星0.5g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445

生产企业:山东康宁药业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3g(以C16H15FN2O4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364

生产企业: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规格:100ml∶甲磺酸帕珠沙星0.3g(以帕珠沙星计)与氯化钠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825

生产企业: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性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等;肺炎,肺脓肿。

2、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

3、烧伤创面感染,外科伤口感染。

4、胆囊炎、胆管炎、肝脓肿。

5、腹腔内脓肿、腹膜炎。

6、生殖器官感染,如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

副作用:

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

1、临床不良反应:

(1)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2)肝功能异常、黄疸。

(3)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

(4)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

(5)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横纹肌溶解也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

(6)痉挛。

(7)休克、过敏反应,若出现呼吸困难、水肿、红斑等任何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表皮脱落坏死(Lyell综合征),眼、粘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

(9)间质性肺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片异常的肺炎发生。

(10)低血糖:严重低血糖,易发生于老年病人、肾功能衰竭病人,应仔细观察。

(11)跟腱炎、肌腱断裂。

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PIE综合征: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片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PIE综合征,见于临床应用的其它新喹诺酮类药物报道,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其它不良反应:

如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1)过敏反应:皮疹、发热(发生率0.1-5%),荨麻疹、瘙痒、面部皮肤潮红(发生率<0.1%)。

(2)肾脏损害:BUN升高、蛋白尿、胆红素尿、管型尿、尿潜血(发生率0.1-5%),血肌酐升高(发生率<0.1%)。

(3)肝脏损害:ALT(GPT)升高(发生率≥5%),AST(GOT)、ALT、r-GTP、LAP、LDH和胆红素升高(发生率0.1-5%)。

(4)血液: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发生率0.1-5%)。

(5)消化道反应:腹泻或软便、恶心、呕吐(发生率0.1-5%),上腹不适、腹胀、黑便(发生率<0.1%)。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发生率0.1-5%),短暂性意识障碍、短暂性精神障碍、精神异常(发生率<0.1%)。

(7)其它:静脉炎(发生率≥5%),CK(CPK)升高、电解质紊乱(发生率0.1-5%),口干、舌炎(发生率<0.1%)。

禁忌:

对帕珠沙星及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