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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酰明胶注射液

(还有2个药企有生产)

【功效主治】

本品为低血容量时的胶体性容量代用品;用于血液稀释;体外循环(心肺机、人工肾);预防脊髓或硬膜外麻醉后可能出现的低血压。 更多»

【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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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酰明胶注射液

规格:500ml: 20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119

生产企业:贝朗医疗(苏州)有限公司

琥珀酰明胶注射液

规格:500ml:20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992

生产企业: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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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500ml: 20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119

生产企业:贝朗医疗(苏州)有限公司

琥珀酰明胶注射液

规格:500ml:20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992

生产企业: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低血容量时的胶体性容量代用品;用于血液稀释;体外循环(心肺机、人工肾);预防脊髓或硬膜外麻醉后可能出现的低血压。

副作用:

唯一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是以下所描述的类过敏样反应。然而,严重的不良反应是非常罕见的。

1、免疫系统病症:

(1)罕见:类过敏样反应(所有等级)。

(2)非常罕见:严重过敏样反应。

2、消化道病症:

不常见:一过性轻度恶心或腹部疼痛。

3、一般病症:

不常见:过性体温轻度升高。

4、类过敏样反应:

与任何胶体性血浆容量代用品一样,输注本品之后,可能出现不同严重程度的类过敏样反应。这些反应可表现为发热皮疹(荨麻疹)、面部和颈部突然潮红以及血压突然下降。

在罕见病例中,可发展为休克、心跳和呼吸停止。

严重的类过敏样反应(III或IV级)是非常罕见的。输注本品的患者,必须持续观察其是否出现类过敏样反应预防不良反应的一般原则:医护人员应获取在给予患者胶体类血浆容量代用品后可能出现的不美类型和严重程度的充分信息;在输注产品过程中,特刻初约20-30ml时,应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备有心肺复动需的种有医疗设备及药品;如出现任何不良反应的迹额成即停止输注:根据类过敏样反应的严重程度,按照标准流科的类过敏样反应进行急救治疗。

禁忌:

下列情况下禁用:

1、对溶液中任何组成成份过敏者。

2、血容量过多。

3、水分过多。

4、正重心功能不全。

5、严重凝血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