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153233
重庆泰濠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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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与5-氟尿嘧啶和亚叶酸(甲酰四氢叶酸)联合应用于:
1、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
2、原发肿瘤完全切除后的III期(Duke’sC期)结肠癌的辅助治疗。
3、不适合手术切除或局部治疗的局部晚期和转移的肝细胞癌(HCC)的治疗。
熊英 副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呼吸中心-放射肿瘤科
奥沙利铂属于抗肿瘤药,可以用于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原发肿瘤完全切除后的III期结肠癌的治疗。 主要成份为奥沙利铂,为注射剂。使用时需要注意此类药物在专门的肿瘤机构内应用,并在有经验的肿瘤医生的监督下使用。避免盲目使用,出现其他不适的症状,不利于病情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