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25克*10粒
国药准字H4402320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还有212个药企生产)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