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H20150103
1、本品用于中期妊娠流产。
2、用于常规处理方法无效的子宫收缩弛缓引起的产后出血。此效果是否与先前使用宫缩药的后继作用有关尚不明确。
曹广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普外二科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属于催产的药物。在临床当中可以用于中期妊娠流产,其主要是针对于常规处理方法无效的子宫收缩迟缓而引起的产后出血。但是,该药物的效果是否与先前使用宫缩药的后继作用有关系目前尚不明确。 特殊药物的主要成分是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有效期为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