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35μg(50万U)/0.5ml/支(预充式)
国药准字S20174006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 慢性乙型肝炎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不能处于肝脏失代偿期,慢性乙型肝炎必须经过血清标志物(转氨酶升高、HBsAg、HBV DNA)确诊。
2. 慢性丙型肝炎
本品用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成年患者。患者不能处于肝脏失代偿期。
治疗本病时,本品应与利巴韦林联合使用。当本品和利巴韦林合用时,请同时参见利巴韦林的产品信息。
在对利巴韦林不耐受或禁忌时,可以采用本品单独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