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33020152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等β-内酰胺类过敏或耐药患者治疗下列感染时使用: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肺炎支原体肺炎。
3、肺炎衣原体肺炎。
4、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6、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7、空肠弯曲菌肠炎。
8、百日咳。
9、军团菌病。
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