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60963333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9号院4号楼2层205室
药企介绍: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08月08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9号院4号楼2层205室,法定代表人为王辉。经营范围包括制造与研发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经营范围以环保局批复为准);道路货物运输;生产片剂;销售第Ⅲ类医疗器械;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Ⅰ类、Ⅱ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生产药品、销售第Ⅲ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
规格:1.0ml
规格:0.6ml/支
规格:2.0ml
规格:0.5ml
规格:每支5.0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破伤风类毒素效价应不低于40IU
规格:25mg/瓶,复溶后每瓶5ml,含蛋白质25mg。
规格:每瓶2.0ml(20人份)。每1次人用剂量为2滴(相当于0.1ml),含脊髓灰质炎活病毒总量应不低于6.12 lgCCID50,其中I型应不低于6.0 lgCCID50,III型应不低于5.5 lgCCID50
规格:每瓶1.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含各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不低于15μg。
规格:复溶后每瓶2.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麻疹活病毒应不低于3.0lgCCID50
规格:0.5ml/瓶
规格:每支5.0ml(10次人用剂量)。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伤寒Vi多糖应不低于30μg
规格: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腮腺炎活病毒应不低于3.7 LgCCID50。
规格:每支5.0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白喉类毒素效价应不低于30IU,破伤风类毒素效价应不低于40IU。
规格:复溶后每瓶为0.5 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
规格:15μg/0.5ml/瓶。每一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甲型H1N1流感病毒血凝素为15μg。
规格:每瓶1.0ml(10人份)。每1次人用剂量为2滴(相当于0.1ml),含脊髓灰质炎活病毒总量应不低于6.12 lgCCID50,其中I型应不低于6.0 lgCCID50,III型应不低于5.5 lgCCID50
规格:按标示量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黄热活病毒应不低于4.2 lg PFU,根据国家参考品换算IU值,含黄热活病毒应不低于4.1 lgIU。
规格:每瓶0.5ml(5人份)。每1次人用剂量为2滴(相当于0.1ml),含脊髓灰质炎活病毒总量应不低于6.12lgCCID50,其中Ⅰ型应不低于6.0lgCCID50,Ⅲ型应不低于5.5lgCCID50。
规格:每支2.0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白喉类毒素效价应不低于2 IU。
规格:每支5.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