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ml:1mg
国药准字H44022487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1、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每次0.3~0.5mg,一日0.5~3 mg;极量:一次2mg。儿童皮下注射:每次0.01~0.02 mg/kg,每日2~3次。静脉注射:用于治疗阿-斯综合征,每次0.03~0.05 mg/kg,必要时15分钟重复1次,直至面色潮红、循环好转、血压回升、延长间隔时间至血压稳定。
2、抗心律失常:成人静脉注射0.5~1 mg,按需可1~2小时一次,最大量为2 mg。
3、解毒: ①用于锑剂引起的阿-斯综合征,静脉注射1~2 mg,15~30分钟后再注射1mg,如患者无发作,按需每3~4小时皮下或肌内注射1mg。②用于有机磷中毒时,肌注或静注1~2 mg(严重有机磷中毒时可加大5~10倍),每10~20分钟重复,直到青紫消失,继续用药至病情稳定,然后用维持量,有时需2~3天。
4、抗休克改善循环 成人一般按体重0.02~0.05mg/kg,用5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注或用葡萄糖水稀释后静滴。
5、麻醉前用药 成人术前0.5~1小时,肌注0.5mg,小儿皮下注射用量为:体重3kg以下者为0.1mg,7~9kg为0.2mg,12~16kg为0.3mg,20~27kg为0.4mg,32kg以上为0.5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