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复方制剂
国药准字H20063967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成人和体重10kg以上儿童,每日一瓶;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按体重一日十分之一瓶/kg。
2、在无菌条件下,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时本品可用下列溶液10ml加以溶解:
(1)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供成人和十一岁以上儿童使用)。
(2)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Ⅰ)(供十一岁以下儿童使用)。
(3)脂肪乳注射液。
(4)无电解质的葡萄糖注射液。
(5)注射用水。
用上述方法(1)(2)或(3)配制的混合液须加入脂肪乳注射液后再经静脉输注,而用方法4或5配制的混h合液可加入脂肪乳注射液中也可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再经静脉输注。
本品溶解后应在无菌条件下立即加入输液中,并在24小时内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