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支装10毫升
国药准字Z10950080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四岁至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4次;八岁至十二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张桂芬 主治医师
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儿科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需要进行口服,1~3岁的小儿需要每日服用3次,每次10毫升,4~7岁的儿童每日4次,每次10毫升,8~14岁的儿童每日服用3次,每次20毫升,也可以遵医嘱使用。 如果使用该药物3天后患者的症状没有得到缓解,应该到医院就诊治疗。不建议自行用药,建议到医院面诊后,遵医嘱使用,才能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