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8ml:0.8g
国药准字H20203060
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1、根据患者个体化治疗目标,在最短用药周期使用最低有效剂量。
2、根据患者对本品起始治疗的反应,剂量和用药频率应以患者个体化的需求进行调整,成人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2g,在不满17岁的患者中每日总剂量不超过2.4g或40mg/kg体重。为减少肾脏不良反应风险,患者在用药前需补充足够水分。
3、配制说明:
(1)本品在使用前必须稀释。
(2)稀释后最终使用浓度不应超过4mg/mL,稀释溶液只为0.9%氯化钠注射液,不可采用葡萄糖注射液。
0.1g剂量:将本品1ml加入不少于100ml的稀释液中。
0.2g剂量:将本品2ml加入不少于100ml的稀释液中。
0.4g剂量:将本品4ml加入不少于100ml的稀释液中。
0.8g剂量:将本品8ml加入不少于200ml的稀释液中。
(3)对于10mg/kg的基于体重的给药剂量给药时,确保本品的浓度不超过4mg/mL。
(4)使用前应通过肉眼观察原溶液和稀释后溶液的悬浮微粒和变色情况,如发现乳光、不透明微粒、变色或其它外源性微粒,不得使用。
(5)稀释后的注射液在室温条件(20-25℃)和室内光照条件下可保持24小时稳定。
4、成人患者:
(1)镇痛:0.4g-0.8g静脉滴注,根据需要可每6小时重复给药。输注时间应当不少于30分钟。最大日剂量3.2g。
(2)发热:0.4g静脉滴注,根据需要可每4-6小时重复给药0.4g或每4小时重复给药0.1-0.2g。输注时间应当不少于30分钟。最大日剂量3.2g。
5、儿科患者:
(1)12至17岁:400mg静脉滴注,根据需要可每4-6小时重复给药。输注时间至少10分钟。最大每日剂量2.4g。
(2)6个月至不满12岁:按10mg/kg体重静脉滴注,根据需要可每4-6小时重复给药,最大单次给药剂量400mg。输注时间至少10分钟。最大每日剂量2.4g或40mg/kg体重,以两者中较低剂量为准。
年龄组,单次给药剂量,给药间隔,最小输注时间,最大每日剂量
12至17岁,400mg,按需每4-6小时,10分钟,2.4g
6个月至不满12岁,10mg/kg,最大不超过400mg,按需每4-6小时,10分钟,2.4g或40mg/kg(以两者中较低剂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