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100042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仅用于住院病人,使用时应当有适当的医疗监测设备并且具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的经验。
2、本品在给药前需稀释。本品仅用于静脉输注,可通过外周或中央静脉输注给药。治疗剂量和持续时间应根据患者的一般情况和临床表现进行调整。
3、治疗的初始负荷剂量为6-12μg/kg,时间应大于10分钟,之后应持续输注0.1μg/kg/min(见表1、2)。对于同时应用血管扩张剂或/和正性肌力药物的患者,治疗初期的推荐负荷剂量为6μg/kg。较高的负荷剂量会产生较强的血液动力学效应,并可能导致不良反应发生率短暂升高。在负荷剂量给药时以及持续给药开始30-60min内,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如反应过度(低血压、心动过速),应将输注速率减至0.05μg/kg/min或停止给药。如初始剂量耐受性好且需要增强血液动力学效应,则输注速率可增至0.2μg/kg/min。
4、对处于急性失代偿期的严重慢性心衰患者,持续给药时间通常为24小时。在左西孟旦停药后,未发现有耐药和反弹现象。血液动力学效应至少可持续24小时,停药后,此效应可能持续9天。
5、重复使用左西孟旦的经验有限。伴随其它血管扩张剂如心肌收缩剂(除了地高辛)使用的经验也是有限的,与血管活性药物联合应用时需较低的负荷剂量(6μg/kg)。
6、使用前,应观察稀释液中是否含有微粒杂质和变色情况。稀释后的左西孟旦输液单独输注。输液配制后应在24小时内使用。
7、0.025mg/ml输液的配制方法:将5ml左西孟旦注射液与500ml5%葡萄糖注射液混合。
8、0.05mg/ml输液的配制方法:将10ml左西孟旦注射液与500ml5%葡萄糖注射液混合。
9、表1:0.05mg/ml左西孟旦输液的负荷剂量以及维持剂量时的输注速率(详见说明书)。
10、表2:0.025mg/ml左西孟旦输液的负荷剂量以及维持剂量时的输注速率(详见说明书)。
11、治疗的监测:
(1)治疗过程中必须对心电图、血压、心率进行监测,同时测定尿量。对这些参数的监测应持续到输注结束后至少3天或直到患者临床症状较为稳定。对于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或轻、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建议至少监测5天。
(2)肾功能损害患者: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要小心使用本品,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肌氨酸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应禁用。
(3)肝功能损害患者:轻、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要小心使用本品,但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禁止使用。
(4)下列药物可与左西孟旦同时使用(但不可混合输注):
①呋塞米(利尿药)10mg/ml。
②地高辛(强心药)0.25mg/ml。
③硝酸甘油(防治心绞痛药)0.1mg/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