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慧高)
国药准字H32026030
徐州市第五制药厂有限公司
(还有8个药企生产)
口服。婴儿,一次2.5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温水或牛奶稀释后服用。
潘永源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内分泌科
赖氨肌醇维B12口服溶液属于复方制剂,盐酸赖氨酸、维生素B12以及肌醇是本品的主要有效成分,能够治疗因为赖氨酸缺乏时,导致患者出现的生长发育不良和食欲不振的情况。 本品需要在密封的状态下保存,在使用时如果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