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4818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胃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返流性食道炎:一次20~60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氏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两次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