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4g
国药准字Z10983091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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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赵晓东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妇产科
田七痛经胶囊需在经期或经前5天按照一日3次,一次3~5粒的剂量服用,在月经结束后按照一日2~3次,一次3~5粒的剂量服用。 服用该药物期间,要做好经期保暖工作,不能洗凉水澡、不能吃生冷食物。患者服药后如果出现了痛经加重的情况,需暂停服药并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