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65725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尼麦角林片: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尼麦角林胶囊:
1、动脉疾病:每天两粒15mg胶囊,早晚各一粒;或每天1粒30mg胶囊,早晨服用。
2、智力衰退和有头晕感的老年人:每天1到2粒15mg胶囊或每早1粒30mg胶囊。
3、或遵医嘱。
注射用尼麦角林/尼麦角林注射液:
1、肌注:每次2-4mg,每日2次。
2、静脉滴注:每次4-8mg,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缓慢滴注,每日1-2次。
3、动脉注射:每次4mg,溶于10ml生理盐水中缓慢注射(2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