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00001
浙江苏泊尔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非洛地平片:口服。起始剂量2.5mg,一日2次,或遵医嘱。常用维持剂量每日为5mg或10mg,必要时剂量可进一步增加,或加用其它降压药。
非洛地平缓释片:口服,剂量应个体化。服药应在早晨,用水吞服,药片不能掰、压或嚼碎。
1、治疗高血压:建议以5mg一日1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mg,一日1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减少或增加,或加用其它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某些患者,如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2.5mg一日1次可能就足够。剂量超过10mg一日1次通常不需要。
2、治疗心绞痛:建议以5mg一日1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mg,一日1次。
3、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浓度。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应慎重。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非洛地平缓释胶囊:
1、一日一次给药,宜在早晨空腹或在不富含脂肪和糖的餐后用水吞服,不能压碎或嚼碎。作用持续24小时。
2、给药剂量应个体化。起始剂量应为5mg一日一次,常用剂量为5毫克一日一次。必要时剂量可进一步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某些患者,如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2.5mg一日一次可能已经足够。通常不需要10mg一日一次以上的剂量。
3、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浓度,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时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