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31105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口服,建议每日早餐时顿服,药片完整吞服勿咀嚼。
2、成人:
(1)抑郁症:一般剂量为每日20mg。服用2-3周后根据病人的反应,某些病人需要加量,每周以10mg量递增,根据国外经验每日最大剂量可达50mg,应遵医嘱。
(2)强迫性神经症:一般剂量为每日20mg。服用2-3周后根据病人的反应,某些病人需要加量,每周以10mg量递增,根据国外经验每日最大剂量可达50mg,应遵医嘱。
(3)强迫性神经症:一般剂量为每日40mg,初始剂量为每日20mg,每周以10mg量递增。根据国外经验每日最大剂量可达60mg。
(4)惊恐障碍:一般剂量为每日40mg,初始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病人的反应,每周以10mg量递增,每日最大剂量可达50mg。一般认为惊恐障碍治疗早期其症状有可能加重,故初始剂量为10mg。
(5)社交恐怖症/社交焦虑症:一般剂量为每日20mg,若对20mg无反应的患者可根据病人临床反应,每周以10mg量递增,根据国外经验每日最大剂量可达50mg。剂量改变应至少有一周的间歇期。本品与所有的抗抑郁药一样,治疗期间应根据病情调整剂量。病人应治疗足够长时间以巩固疗效,抑郁症痊愈后应维持治疗至少几个月,强迫性神经症和惊恐障碍所需维持治疗的时间更长。停药方法与其他精神科药物相似,需逐渐减量,不宜骤停。
(6)帕罗西汀的停药:和其他精神药物一样,本品一般不宜突然停药。近期临床试验中采用的逐渐减量停药方案是:以周为间隔逐渐减量,每周的日用剂量比上周的日用剂量减少10mg,每周减量1次。当日用剂量减至每日20mg时,病人按该剂量继续用药1周,然后停药。如果减量或停药后出现不能耐受的症状,可以考虑恢复到前次的用药剂量治疗。然后,医生可以继续进行减量方案,但减量的速度要更加缓慢。
3、肾/肝功损害:由于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分)或肝损害的病人,服用本品后血药浓度较健康人高。因此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如果需要增加剂量,也应限制在服药范围的低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