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4.5g
国药准字H12021153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还有17个药企生产)
口服。
1、肝性脑病:昏迷期一次2-3袋,一日三次;清醒后一次1袋。
2、慢性肝病:一次1袋。一日3-4次吞服或冲服,或遵医嘱。
周恒 副主任医师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Ⅱ科
复方亮氨酸颗粒可用于治疗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还有肝硬化以及慢性肝性脑病等疾病所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复方亮氨酸颗粒性状是淡黄色的颗粒主要成分是由缬氨酸、亮氨酸和异亮氨酸所组成的复方制剂,在用药期间如果发现该药物的性状存在改变的情况下,要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