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2021439
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抗癫痫成人常用量。每日250-300mg(2.5-3片),开始时100mg(1片),每日二次。1-3周内增加至250-300mg,分三次口服,极量一次300mg,一日500mg。由于个体差异及饱合药动学特点,用药需个体化。应用达到控制发作和血药浓度达稳态后,可改用长效(控释)制剂,一次顿服。如发作频繁,可按体重12-15mg/kg,分2-3次服用,每6小时一次,第二天开始给予100mg(或按体重1.5-2mg/kg),每日3次直到调整至恰当剂量为止。小儿常用量:开始每日5mg/kg,分2-3次服用,按需调整,以每日不超过250mg为度。维持量为4-8mg/kg或按体表面积250mg/m2,分2-3次服用,如有条件可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2、抗心律失常。成人常用:100-300mg,一次服或分2-3次服用,或第一日10-15mg/kg,第2-4日7.5-10mg/kg,维持量2-6mg/kg。小儿常用量:开始按体重5mg/kg,分2-3次口服,根据病情调整每日量不超过300mg,维持量4-8mg/kg,或按体表面积250mg/m2,分2-3次口服。
3、胶原酶合成抑制剂。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日2-3mg/kg分2次服用,在2-3周内,增加到患者能够耐受的用量,血药浓度至少达8μg/ml。一般每日100-30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