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7s
H20160531
精神分裂症:推荐奥氮平初始剂量为10mg/天。 躁狂发作:单独治的初始剂量为15mg每日单次给药,联合治初始剂量10mg。 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初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已经接受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继续使用形同剂量预防复发。如果出现新的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则应继续进行奥氮平治(根据需要调整到最佳剂量),同时根据临床指征,对心境症状进行合并治。 治疗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障碍复发时,每日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若需使用超过推荐的初始剂量的给药剂量,需要先进行适当的临床再评价,并且通常给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因为奥氮平吸收不受食物影响,所以给药可以不考虑膳食情况,停药时应考虑逐渐减量。 奥氮平口崩片应放入口中,并在唾液中迅速分散,因此很容易吞咽。很难从口中吐掉完整的口崩片。由于口崩片易碎,所以应该在打开包装后立即服用。也可以将口崩片放入一杯水或其它适宜的饮料中(如橘子汁、苹果汁、牛奶或咖啡),分散后立即服用。 奥氮平口崩片与奥氮平普通片生物等效,具有相似的吸收速度和程度。给药剂量和频率也与普通片相同。奥氮平口崩片可作为奥氮平普通片的替代品使用。 本品无儿童使用经验。 老年患者:对65岁及以上年龄的患者,并不常规使用更低的初始剂量(5mg/日),但如果有指征,可以这样用。 肝和/或肾损伤患者:这类患者应考虑更低的初始剂量(5mg/日)。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例(肝硬化,A或B级)初始剂量应定为5mg,谨慎增加剂量。 性别:相对男性患者而言,女性患者不需要常规改变初始剂量和剂量范围。 吸烟者:相对于吸烟者而言,不吸烟的患者不需要常规改变初始剂量和剂量范围。 如果需要采用2.5mg作为增加剂量的梯度,应该使用再普乐普通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