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ml:0.1mg
H20150364
肢端肥大症 开始每8小时皮下注射1次,每次0.05-0.1毫克,然后每月依循环GH、IGF-1水平和临床反应及耐受性做相应调整(目标 :GH小于2.5纳克/毫升 ;IGF正常范围)。多数病人每日最适剂量为0.2-0.3毫克。对长期接受同一剂量治疗的病人每6个月测定一次GH浓度。
每日不得超过1.5毫克的最大剂量,通过监测血浆GH 水平,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
如果用药1月后仍无GH水平的降低和无临床反应,应考虑停药。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 最初皮下注射每日1-2次,每次0.05毫克,依耐受性和疗效(临床反应,肿瘤分泌的激素浓度)渐增至每次0.2毫克,每日3次。个别病例可能需要更高的剂量。维持剂量因个体差异而定。
用药后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未改善时,奥曲肽用药不能超过1周。
预防胰腺手术后并发症 皮下注射每日3次,每次0.1毫克,连续7天,第1次用药至少在术前1小时进行。
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 连续静脉滴注0.025毫克/小时,最多治疗5天。奥曲肽可用生理盐水稀释(请参考[使用注意事项下]的\"静脉滴注\")。
特殊病人用药剂量
肝功能不全 :肝硬化病人的药物半衰期延长,所以需要改变维持剂量。对肝硬化病人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持续静脉滴注剂量可达0.05毫克/小时,5天以上,病人耐受良好。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良对皮下给药后的总量露量(AUC)无影响,所以不需调整奥曲肽的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