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30mg
H20160688
口服给药。药品在口中会迅速分解,无需随水吞服。
1、成人:有效剂量通常为每日15-45mg。治疗起始剂量应为15或30mg。米氮平在用药一至二周后起效。当服用药物适量时,二至四周应有疗效。若效果不够明显,可将剂量增加直至最大剂量。但若剂量增加二至四周后仍无作用,应停止使用该药。
2、肾功能损害患者:中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min)患者对米氮平的清除率下降,当为这类患者开具本品处方时应考虑到这一点(见【注意事项】)。
3、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对米氮平的清除率下降。当为这类患者开具本品处方时应考虑到这一点,特别是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因为对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尚未进行过研究(见【注意事项】)。
4、米氮平的清除半衰期为20-40小时,因此本品适于每日服用一次(最好在临睡前服用)。该药也可分次服用(如早晚各一次,夜间应服用较高剂量)。
5、患者应连续服药,应充分治疗至少6个月,以保证症状消失。
6、停药:推荐逐渐停药,以防止停药症状(见【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