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ml,每瓶装量0.165ml
S20181010
1、本品应在有资质的医院和眼科医生中使用。医院应具备该疾病诊断和治疗所需的相关仪器设备和条件,眼科医生应具备确诊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能力和丰富的玻璃体内注射经验。
2、本品经玻璃体内注射给药。推荐剂量为每次0.5mg(相当于0.05ml的注射量),每月一次给药。
3、长期每月注射给药,也可在初始3个月连续每月注射1次给药之后。与持续每月注射相比,在初始3个月,连续每月注射之后的9个月治疗中,如果按每3个月给药1次,则视力改善将平均减少约5个字母(ETDRS视力或Snellen视力表1行)。
4、治疗期间应每月监测患者视力变化情况。如果出现显著的视力下降,需进一步接受本品注射治疗。两次注射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一个月。
5、给药方法:
(1)在玻璃体内注射给药前,应对患者的既往病史进行全面的评估,以评估其发生高敏反应的可能性。(见【警告】与【注意事项】)
(2)本品必须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玻璃体内注射,其中包括采用外科手术的手部消毒、无菌口罩、无菌手套、无菌手术单和无菌开睑器(或类似器具)。注射前必须给予患者适当的麻醉剂和眼局部用光谱抗生素。注射前消毒眼周皮肤、眼睑和眼球表面。
(3)应指导患者在每次注射前后3天自行滴注抗生素滴眼液,每天4次。
(4)与1ml无菌注射器相连的18G(5μm)滤过针头抽取本品瓶内的所有(0.2ml)内容物。滤过针头不得用于玻璃体内注射,抽取内容物后必须丢弃。滤过针头必须替换为无菌30G针头,用于玻璃体内注射。必须排空注射器内空气,直至注射器内芯尖端对准注射器上0.05ml的刻度线。
(5)注射针头应于角巩膜缘后3.5-4.0mm处,对准眼球中心,向玻璃体内进针,避免水平进针。
(6)缓慢推送0.05ml注射液,应注意在之后的注射时改变巩膜注射部位。
(7)注射后必须监测患者的眼内压和眼内炎。监测应包括注射后立即检查视神经乳头的血流灌流、30分钟内测眼内压及2-7天后进行检眼镜、裂隙灯和眼底检查。需指导患者立即向其医生报告任何出现的眼内炎的症状(见【注意事项】)。
(8)每瓶注射液仅用于治疗一只眼的单次注射。如果对侧眼也需要治疗,必须使用新的一瓶注射液,并在向另一只眼注射本品前更换无菌区、注射器、手套、手术单、开睑器、滤过针头和注射针头。
6、特殊人群用药:
(1)肾损害:肾损害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见【药代动力学】)。
(2)肝损害:尚无相关研究。由于全身暴露可忽略不计,无须采取特别措施。
(3)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