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H20171280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表柔比星注射液:
1、本品应采用缓慢静脉或动脉内注射,也可加100-250ml氯化钠注射液点滴。在进行肝动脉插管介入治疗时,可用碘化油混和以期増强疗效。
2、常规剂量:表柔比星单独用药时成人剂量为60-90mg/m2体表面积,静脉注射,3-5分钟内注入体内。根据病人血象可间隔21天重复使用。
3、高剂量:若单独使用表柔比星治疗肺癌时,应按下述方案给药:
(1)未经治疗的小细胞肺癌:每天按体表面积120mg/m2,每三周一次。
(2)未经治疗的非小细胞肺癌(鳞状上皮细胞肺癌、大细胞肺癌或肺腺癌):每天按体表面积135mg/m2,每三周一次;或45mg/m2,每三周的第一、二、三天各一次。
4、联合化疗时,可参阅阿霉素的联合化疗方案,以相应的较高剂量表柔比星替代阿霉素即可。
5、本品体外溶血性实验结果表明本品具有溶血特性,给药时注意缓慢给药或缓慢点滴并严密监测血象。
6、特殊人群给药:
(1)肝功能不全者:肝脏为表柔比星的主要代谢途径,肝功能不全可降低本品的清除率,引起药物总毒性的增加。故应降低给药剂量,中度肝功能受损患者(胆红素1.4-3mg/100ml或BPS滞留量>15%),药量应减少50%。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本品仅有少量经由肾脏排出,故轻、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无需减少剂量,但严重肾衰患者(血清肌酐>5mg/ml)应减少给药剂量。
(3)骨髓功能不全的患者:对因以往化疗、放疗、老年或骨髓浸润而造成骨髓造血功能不良的病人,可用小剂量(即常规剂量的60-75mg/m2体表面积,高剂量的105-120mg/m2体表面积)治疗。每个疗程的总量分2-3次使用。
7、使用注意:
保护措施:接触本品时,应釆取以下措施:
(1)给药人员应当接受过相关的配液及注射技术培训。
(2)孕妇不应从事接触本品的工作。
(3)给药人员应穿戴防护衣服、手套,并在接触本品后予以抛弃。
(4)注射时应在指定区域(最好在通风处),并铺上保护性的废弃吸水性塑料纸。
(5)所有配液及注射时用过的器具、手套等均应放入高危废弃袋中高温焚烧。
8、一旦发生药物外溢或泄漏,应给予低浓度的次氯酸钠(0.1%氯),最好是用肥皂水、水依次冲洗。一旦皮肤或眼睛意外接触本品,应用大量的清水、肥皂水或碳酸钠溶液冲洗,眼结膜应用盐水冲洗。并注意不要伤及皮肤,伤及皮肤时应寻求医疗监护。脱下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
1、常规剂量:表柔比星单独用药时,成人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60-120mg/m2,当表柔比星用来辅助治疗腋下淋巴阳性的乳腺癌患者联合化疗时,推荐的起始剂量为100-120mg/m2静脉注射,每个疗程的总起始剂量可以一次单独给药或者连续2-3天分次给药。根据患者血象可间隔21天重复使用。
2、优化剂量:高剂量可用于治疗肺癌和乳腺癌。单独用药时,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最高可达135mg/m2,在每疗程的第1天一次给药或在每疗程的第1、2、3天分次给药,3-4周一次。联合化疗时,推荐起始剂量按体表面积最高可达120mg/m2,在每疗程的第1天给药,3-4周一次。静脉注射给药。根据患者血象可间隔21天重复使用。
3、膀胱内给药:表柔比星应用导管灌注并应在膀胱内保持一小时左右。在灌注期间,患者应时常变换体位,以保证膀胱粘膜能最大面积地接触药物。为了避免药物被尿液不适当的稀释,应告知患者灌注前12小时不要饮用任何液体。医生应指导患者在治疗结束时排空尿液。浅表性膀胱癌,表柔比星50mg溶于25至50mL生理盐水中,每周一次,灌注8次。对于有局部毒性(化学性膀胱炎)的病例,可将每次剂量减少至30mg,患者也可接受50mg每周一次共4次、然后每月一次共11次的同剂量药物膀胱灌注。医生可根据患者病情调整给药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