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 mg
H20240024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单药治疗或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推荐剂量为10mg,每两周(14天)一次,口服,不受进食限制。
首次用药后需建立服药周期计划,即:固定在每两周的同一天服用,可将服药周期计划写在药品包装内的记录卡上。忘记服药时,在下次服药日期之前均可补服,然后回到之前建立的服药周期。发生提前服药时,则本次服药暂停,直到下一次服药日期时继续服用。
马伟 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全科
不能擅自进行停药,该药物属于二代糖尿病药物,如果病情没有得到恢复情况下,是不能随意的就停止该药物的,否则会加重病情发展,如若病情已经稳定,可以选择停药是没问题的,而且该药物也不适合长期吃,这样的话会容易产生不良反应和副作用的,进而一定要谨慎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