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300mg(按C21H43N5O7计)
国药准字H20052422
溶解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中静脉滴注。
1、成人推荐剂量:
(1)对于肾功能正常泌尿系感染或全身性感染的患者,一次0.1-0.15g,一日2次(每12小时1次),或0.2g-0.3g,每日一次,每次滴注1小时。疗程为5-10日。依据患者的感染程度遵医嘱进行剂量的调整。
(2)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必要时应调整剂量,并应监测血清中硫酸依替米星的浓度,此外血清肌酐水平及肌酐消除率也是最适合观察肾功能程度的指标。
2、调整剂量时可采用下述两个方案中的一种:
(1)改变给药次数的方案:调整剂量的一种方法是延长两次常规给药的间隔时间。由于血清肌酐水平与硫酸依替米星血消除半衰期高度相关,因此,实验室检查可提供调整给药间隔的指标。两次给药的间隔时间(小时)大致等于血清肌酐水平(mg/l00ml)乘以8;例如:一个体重60kg的患者,血清肌酐水平为3.0mg/l00ml,该患者使用硫酸依替米星的治疗方案应为:每次剂量为2mg/kg×60kg即120mg,二次间隔时间按血清肌酐水平3.0(mg/100ml)×8计算,即24小时。
(2)改变治疗剂量的方案:在具有肾功能不全的严重全身感染者,可增加硫酸依替米星的给药次数,但应减少治疗剂量。对这类患者,应当测定血清硫酸依替米星浓度。
3、推荐的方法是:在给于常规的首次剂量后,减为每8小时给药方法是:把常规推荐的剂量除以血清肌酐水平;例如:一个体重60kg的患者,首次剂量120mg,血清肌酐浓度3.0mg/100ml,该患者使用硫酸依替米星的治疗方案为:(120÷3)即40mg,每8小时1次。如果已知肌酐清除率,则每间隔8小时所使用的维持剂量可以用以下计算公式:维持剂量=患者的CCr:正常的CCr×常规的维持剂量。
注:CCr肌酐清除率。
上述推荐的剂量计算方法仅用于血清硫酸依替米星水平不能监测时。由于在感染过程中,肾功能随时可发生变化,因此硫酸依替米星的使用剂量也应随时给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