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44841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贝那普利片:
1、高血压:
(1)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每天1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量为40mg,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如单独服用盐酸贝那普利不能控制血压,可加服利尿剂。盐酸贝那普利与补钾剂、钾盐代用品或保钾利尿剂合用可引起血钾升高。
(2)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调整: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肌酐清除率<30ml/min/1.73m2(血肌酐>3mg/dl)的病人,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5mg,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0mg,每日一次。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见注意事项:血液透析病人)。
2、充血性心力衰竭:
(1)本品适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辅助治疗。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一天一次。由于会出现首剂后血压急剧下降的危险,当病人第一次服用本品时需严密监视(见慎用)。当病人未出现症状性的低血压及其它不可接受的副反应,如果心衰的症状未能有效缓解可在2-4周后将剂量调整为5mg,一天一次。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可以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将剂量调整为10mg,一天一次,甚至20mg,一天一次。本品一天一次即有效,但若将一天的剂量分为二次服用有些病人反应更好。对照临床研究表明严重心衰病人(NYHA分级Ⅳ)较轻、中度心衰病人(NYHA分级Ⅱ-Ⅲ)需更小的剂量。
(2)当心衰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时,日剂量最高可增加至10mg,但较低的初始剂量(如2.5mg)可能已经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