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ml:50mg
国药准字H44020578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1、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国内极少肌内注射,一般在强化期或对于重症或不能口服用药的病人采用静脉滴注的方法,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1)成人一日0.3-0.4g或5-10mg/kg;儿童每日按体重10-15mg/kg,一日不超过0.3g。
(2)急性粟粒型肺结核或结核性脑膜炎患者,成人一日10-15mg/kg,每日不超过0.9g。
(3)采用间歇疗法时,成人每次0.6-0.8g,每周2-3次。
2、局部用药
(1)雾化吸入:每次0.1-0.2g,每日2次。
(2)局部注射(胸膜腔、腹腔或椎管内),每次50-20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