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mg*24片
国药准字H20123161
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仅用于成人口服
抑郁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 mg-60 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 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3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
WHO达成的共识认为,抗抑郁药物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
强迫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 mg-60 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 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2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如果治疗10周仍无改善,应考虑换药。如果疗效较好,可根据个体差异调整剂量进行维持治疗。对于氟西汀治疗究竟需要维持多久的问题,尚缺乏系统研究,考虑到OCD是一种慢性疾病,因此对于治疗有效患者推荐维持治疗10周以上。应根据患者个体差异小心调整用药剂量,以最低有效剂量维持治疗。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一些临床医生提倡对于药物治疗有效患者可合并行为治疗。
OCD的长期疗效(超过24周)尚未证实。
神经性贪食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60 mg。
神经性贪食症的长期疗效(超过3月)尚未证实。
所有适应症
推荐剂量可酌情增减。每日剂量高于80 mg的情况未经系统评估。
氟西汀可单次或分次给药,可与食物同服,亦可餐间服用。
停药时,药物活性成分仍将在体内存留数周。这一特点必须在开始及结束治疗时予以考虑。多数患者不需要逐步减少剂量。
儿童:因为安全性和疗效尚未明确,儿童和青少年(不足18岁)不推荐使用氟西汀。
老年人:应注意增加剂量和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毫克。最高推荐日剂量为60 mg。
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参见【药代动力学】),或合用了其它可能产生相互作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药物的患者,需考虑减少剂量或降低给药频率(例如隔日20毫克)。
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