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4ml:30mg
国药准字H20051604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
2、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
3、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
4、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
5、均为慢速静脉注射。或将药物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静脉点滴使用。
6、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4次给药。应使用注射器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