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20020629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1、本品应空腹、不破碎完整吞服。口服剂量按体重服用,每日一次。≥60kg,400mg,一次/日。<60kg250mg,一次/日。
2、剂量调整:一旦出现胰腺炎的临床征兆和实验室检查异常,患者应即刻暂缓用药并确定是否发生胰腺炎。胰腺炎被确诊后,停止使用本品。
3、若患者出现外周神经病变的症状,待此症状消退后,患者仍能耐受减量的本品治疗。重复使用本品后,若再出现外周神经病变,应考虑完全停止本品治疗。
4、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服用本品,因消除速率降低,剂量需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