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
国药准字H32024484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还有82个药企生产)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1片),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6-12片),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2-6片)。止呕,一次100-200mg(1-2片),一日2-3次。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因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庞吉成 主治医师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一般正规厂家生产出来的药物应该效果都是差不多的,网站是不能推荐具体牌子的,您可以考虑去大型医院就诊,然后按照医生的医嘱下来进行服用药物相对更为合适,或者也可以考虑去当地的大型药店里面去购买,药物比较正宗一些,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需要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