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mg
国药准字H20060422
哈尔滨医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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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2、皮下、肌注用药时,用注射用水溶解至10mg/ml;静脉滴注用药时,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并稀释。
邵自强 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神经科
这种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外伤性,或者是脑出血,脑血管意外造成的脑部神经损伤记忆力减退或者帕金森病等。此药品为注射用粉针剂,用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将药液稀释一定比例,遵照医嘱进行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具体剂量要遵照医嘱。同时注意药品不良反应,如果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立即给予抢救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