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按C23H27N5O7S计 0.5g
国药准字H35020353
郑州豫港之星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可供静脉滴注和静脉注射。
2、成人:中度感染一日8g,分2次静脉滴注;严重感染一次3-4g,每4-6小时静脉滴注或注射。一日总剂量不超过24g。
3、婴幼儿和12岁以下儿童:剂量为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
4、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出生后第1周每12小时50mg/kg,静脉滴注;第2周起5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体重2kg以上者出生后第1周每8小时50mg/kg,静脉滴注;1周以上者每6小时5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