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25g(按C16H19N3O5S计)
国药准字H44021203
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口服。成人一次0.5g(4粒),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粒)。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2-4粒);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2-4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