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按艾司西酞普兰计)
国药准字H2008078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
用量:
抑郁症
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 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 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
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 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 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 mg。
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
老年患者(>65岁)
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 mg)开始治疗(刻痕处一分为二 ),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 mg。
儿童和青少年(<18岁)
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
肾功能降低者
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的患者(CLCR<30 mL/min)慎用。
肝脏功能降低者
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 mg(刻痕处一分为二),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 mg。建议对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进行特别谨慎的增加剂量。
细胞色素P450 2C19(CYP2C19)慢代谢者
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 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0 mg。
停药
应避免突然停药。需要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在1~2周内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出现停药症状。
每日20 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