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5ml:5mg)
国药准字H20183088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还有18个药企生产)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孙冉 副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宣武医院 眼科
玻璃酸钠滴眼液用法用量:本品是滴眼用药,一次一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本品主要用于干眼症和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但在药液变浑浊时请勿使用,而且在使用时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到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立即密封,2~8℃保存,开封后使用不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