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31021681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
口服成人常用量:
1.子宫内膜异位症,一日量400-800mg,分次服用,连服3-6个月,如停药后症状再出现,可再给药一疗程(在肝功正常情况下);
2.纤维囊性乳腺病,于月经开始后第一天服药,一次50-200mg,每日2次,如停药后一年内症状复发,可再给药;
3.遗传性血管性水肿,开始一次200mg,每日2-3次,直到疗效出现,维持量一般是开始量的50%或更少,在1-3个月或更长一段的间隔时间递减,根据治疗前发病的频率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