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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规格:100μg/支

国药准字S20043038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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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重组人粒细....的用药指导
【用法用量】:

1. 肿瘤放、化疗后:放、化疗停止24~48小时后方可使用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剧烈振荡),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缓慢吸收),3~10μg/kg/日,持续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本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化疗。 2. 骨髓移植:5~10μg/kg,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持续应用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000/ml。 3.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3μg/kg/日,皮下注射,需2~4天才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最初效应,以后调节剂量使白细胞计数维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000/μ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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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方 主治医师

开封市中心医院 血液内科

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可以在放疗、化疗停止24~48小时之后使用。在使用时,需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该药物。在大腿外侧、上臂三角肌或者腹部进行皮下注射。每日注射量为3g/kg~10g/kg,需连续使用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的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用量。在停止用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才可以进行下一疗程的放疗和化疗。不建议自行用药,建议到医院面诊后,遵医嘱使用,才能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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