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
国药准字H10930173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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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1-2岁,10-15公斤,1-1.5毫升/次; 3-6岁,16-21公斤,1.5-2毫升/次; 7-9岁,22-27公斤,2-3毫升/次; 10-12岁,28-32公斤,3-3.5毫升/次;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龚新宇 副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普内科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打开之后,如果没有密封的话超过了三天的时间就不可以服用,通常会容易受到细菌的感染就会容易产生毒副作用增加,如果有咳嗽咳痰的话,出现有低烧,不建议你采用对乙酰氨基酚来进行用药,一般低热可以起到提高人体抵抗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