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0ml:12.5mg(以替罗非班计)
国药准字H20173032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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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型心绞痛或非Q波心梗起始静滴速率为0.4ug/kg/分,30分钟后继续以0.1ug/kg/分的速率维持滴注。可根据患者体重调整剂量。与肝素联用一般至少持续48小时,并可达108小时。血管成形术/动脉内斑块切除术起始剂量为10ug/kg,在3分钟内静脉推注完毕,而后以0.15ug/kg/分的速率维持滴注36小时。可根据患者体重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mL/分者剂量应减少50%。
齐欣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心血管内科
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使用时需要与肝素联用,起始30分钟滴注速率为0.4μg/kg/min起始输注量完成后,继续以0.1μg/kg/min的速率维持滴注,患者激活凝血时间小于180秒或停用肝素后,2~6小时应撤去静脉鞘管。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剂量应减少50%。